6-25-02-03液晶显示器件制造工
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申报条件
职业 | 等级 | 报名条件 | ||
液 晶 显 示 器 件 制 造 工 | 报考条件 | 高中毕业 (或同等学力) | ||
初级 (五级) |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 |||
中级 (四级)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 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 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
高级 (三级)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 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 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 应届毕业生)。 3. 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 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 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 |||
技师 (二级)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积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 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 |||
高级技师 (一级)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 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 |||
说明: 1.各等级申报条件中,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即可进行申报。 2.此表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液晶显示器制造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3.相关职业;半导体生产制造职业,下同。 4.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理工科类专业,如材料化学、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机电一体化等专业,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