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科2024.3.11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认定公告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公告
一、时间安排
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19日,报名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在线报名,考试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考生可在考试日期前五天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信息。
2.取得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本专业:数育部颁布《职业数育专业目录(2021年)》所列的现代物流管理、采购与供应管理、供应链运营等专业。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此表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营业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3.初级不少于6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8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2.此表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收银员国家职业标准》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3.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9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80标准学时。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取得本科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在电子商务工作岗位实习半年。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4.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4.具有本科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一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2.此表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连锁经营管理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3.四级/中级工不少于120标准学时;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不少于80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64标准学时。
2.经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3.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4.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此表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3.五级/初级工不少于120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不少于104标准学时,三级/高级工不少于88标准学时;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72标准学时。
4.本职业分为选品员、直播销售员、视频创推员、平台管理员四个工种。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药学专业毕业证书。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险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药学专业毕业证书。
2.此表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医药商品购销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3.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中级、高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取得相关职业①四级/中级工职业技能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技能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此表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3.三级/高级工120标准学时,二级/技师100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80标准学时。
4.相关职业:仓储人员、采购人员、销售人员、道路运输服务人员、水上运输服务人员、航空运输服务人员、轨道交通运输服务人员、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服务人员、邮政和快递服务人员等,下同。
5.本专业:物流管理、物流工程、物流工程技术、工程物流管理、采购与供应管理、物流金融管理、物流信息技术、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供应链管理等,下同。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此表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客房服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3.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日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8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9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00标准学时。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此表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中式烹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4.相关专业:中餐烹饪、西餐烹饪、烹调工艺与营养(烹饪工艺与营养)、烹饪与营养教育,下同。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此表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中式面点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3.相关职业: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糕点面包烘焙工、米面主食制作工,下同。
4.相关专业:中餐烹饪、西餐烹饪、中西面点工艺、烹调工艺与营养(烹饪工艺与营养)、烹饪与营养教育,下同。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此表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西式烹调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此表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西式面点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5.相关专业:西式烹饪专业、中式烹饪专业、食品加工专业,下同。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 (含)以上。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此表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餐厅服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3.五级/初级技能不少于260标准学时;四级/中级技能不少于240标准学时;三级/高级技能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二级/技师技能不少于100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技能不少于100标准学时。
5.相关专业:酒店管理、餐饮管理、葡萄酒营销与服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1.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此表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茶艺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1.相关职业:在茶室、茶楼和其他茶品、休闲场所的服务工作,以及评茶、种茶、制茶、售茶岗位的工作,下同。
3.相关专业:茶学、评茶、茶叶加工、茶叶营销等专业,以及文化、文秘、中文、旅游、商贸、空乘、高铁等开设了茶艺课程的专业,下同。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1.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1.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此表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信息通信网络机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3.相关职业: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信息通信网络终端维修员、信息通信网络线务员,下同。
4.相关专业:通信技术、电子与信息技术、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电力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下同。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1.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1.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此表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信息通信网络线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①相关职业:信息通信网络机务员、信息通信网络动力机务员、信息通信网络测量员、无线电监测与设备运维员、广播电视天线工、有线广播电视机线员、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信息通信网络终端维修员等,下同。
②相关专业:通信技术、听信系统工程安装与维护、电子与信息技术、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等,下同。
②相关专业:通信工程、信息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信息安全等,下同。
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报考条件:大学专科毕业(或同等学力)
1.取得信息通信网络机务员/线务员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此表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4.相关专业:通信相关专业,主要包括有线通信、无线通信、数据通信、电力通信、计算机通信、光通信等,下同。
1.取得相关职业②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此表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信息通信网络线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培训参考学时: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160标准学时;二级/技师120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80标准学时。
3.本职业分为网络安全管理员、信息安全管理员和互联网信息审核员三个工种。
4.相关职业:信息安全测试员、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信息通信信息化系统管理员等。
2.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经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经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一级/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此表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要求的中报条件为准。
3.四级/中级工|180|标准学时,三级/高级工|160|标准学时,二级/技师|120|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80]标准学时。
4.相关职业:|计算机软件工程技术人员、计算机软件测试员、计算机硬件工程技术人员、嵌入式系统设计工程技术人员、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计算机网络工程技术人员、信息系统分析工程技术人员等
1.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2.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2.此表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3.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均不少于68标准学时。
7.相关职业: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中的风险管理师、保险保全员、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会计专业人员、管理咨询专业人员、精算专业人员、律师、法律顾问。
1.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的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3.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8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的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